2.
建物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債務人之母在場稱:現為自住,又建物屋況良好,內有電 梯,拍定後點交。土地為建物之基地,拍定後不點交。
3.
卷內無影響交易情事之紀錄,惟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本件標的是否有足以影響交易等事項 (包含是否為海砂屋、輻射屋、凶宅、危樓….等情形),惟仍無法排除有此可能,亦非保證絕 無上情,投標人仍應自行查明,此部分請應買人斟酌注意,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有無該等情事併 審慎考量後再行應買,拍定後不得以上開事由向本院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賣。
4.
建物履勘時,債務人在場稱:現為自住,又建物有地下室,可從車道出入,內有電梯,拍 定後點交。編號1土地為建物之基地,編號2土地為通道及地下室車道,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拍 定後不點交。
5.
卷內無影響交易情事之紀錄,惟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本件標的是否有足以影響交易等事項 (包含是否為海砂屋、輻射屋、凶宅、危樓….等情形),惟仍無法排除有此可能,亦非保證絕 無上情,投標人仍應自行查明,此部分請應買人斟酌注意,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有無該等情事併 審慎考量後再行應買,拍定後不得以上開事由向本院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賣。
10.
編號2建物係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拍定人無法逕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 登記;又當事人與拍定人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如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 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 六、本件標的為員林都市計畫第一種住宅區。又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 更者為準;又是否業經徵收或協議價購,或是否有其他使用上之法令或行政管制不明,請投標 人先行查明注意並評估衡量是否投標,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撤銷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