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標不動產查封時,土地上有鐵皮貨櫃及數個鐵皮雨遮占用其上,占用土地之法律權源 不明。且僅拍賣555地號應有部分,故不點交。
3.
555地號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本件拍賣條件為合併拍賣,故主張優先購買權之人,需就 全部土地一併購買。
5.
本標555地號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機構投標時,應提出主管機關 許可承受耕地之證明文件。
6.
本標555地號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其A.出租耕地之承租人。B.共有土地現耕 之他共有人。C.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有優先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