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1434地號土地為既成巷道,1472地號土地部分為巷道,部分為星河路100巷21號建物基地,
9.
1429地號土地為星河路126號建物基地及既成道路,546地號土地為空地,種少量蔬菜。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六、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須將本標別中其所共有之全部標的一併承買,不得僅就一部聲明優先承買。經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後,拍定人就其餘標的須全部買受,不得拒絕。惟地上物所有權人如主張有優先承買權,應速檢具相關文件向本股陳報,並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向民事法庭提起訴訟確認,並向本股陳報,逾期即依拍定人聲請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11.
1416地號土地為64─725建造執照所載之私設巷道,未計入法定空地面積計算,
12.
1428地號土地為64─725建造執照之建築基地範圍(含法定空地),1472地號土地為64─1054建造執照建築基地範圍(含法定空地),1489地號土地為64─1054建造執照所載之私設巷道。請應買人注意。
13.
分別標價,按標別拍賣。如其中部分拍定之價金,於扣除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