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4正78575三

高雄市旗山區旗甲段652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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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7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5
保證金:
11
總坪數:
46.1
坪單價:
1.2萬/坪
持分地坪:
46.1 坪
總現值:
24.4 萬
拍後增值:
-30.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旗山區 旗甲段 652地號,面積 455.8 m2,持分 1/10,15 萬
2.
高雄市 旗山區 旗甲段 653地號,面積 1,067.3 m2,持分 1/10,40 萬
法院筆錄 (4)
2.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4年11月13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652地號土地為楠 梓仙溪部分河床,部分雜樹林。653地號土地為楠梓仙溪河床。債權人之代理人 稱標的物現由共有人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5.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 權,惟因本件為合併拍賣,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其所共有之各筆標 的一併承買,不得僅就標別中之單一拍賣標的單獨行使優先承買權。應買人應 注意如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可能僅取得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剩餘之 標的,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剩餘部分。 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 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定後 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6.
本件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 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定 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請 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另投標人或承受人如係屬第33條之私法人,請提出經許 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標人或承受人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 不實或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
7.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 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旗山區 旗甲段 652地號
455.8 m2 × (1/10) × 580 元 - 15 萬元
= -12.4萬元
2.
高雄市 旗山區 旗甲段 653地號
1,067.3 m2 × (1/10) × 2,037 元 - 40 萬元
= -18.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7/7
1拍 不點交
8.5 坪 / 115 萬
2026/7/7
1拍 不點交
4.3 坪 / 67 萬
2026/6/24
1拍 不點交
62.2 坪 / 38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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