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4正78575二

高雄市旗山區旗文段706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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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7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7
保證金:
13.4
總坪數:
4.3
坪單價:
15.4萬/坪
持分地坪:
4.3 坪
總現值:
17.9 萬
拍後增值:
-49.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旗山區 旗文段 706地號,面積 352.1 m2,持分 1/25,65 萬
(住宅區 )
2.
高雄市 旗山區 旗文段 707地號,面積 6.7 m2,持分 1/25,2 萬
(住宅區 )
法院筆錄 (7)
1.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4年11月13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706地號土地上為 古厝(旗文路120號)及部分空地。707地號土地為空地。債權人之代理人稱標的 物現由共有人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5.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6.
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 購權,惟因本件為合併拍賣,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其所共有之各筆 標的一併承買,不得僅就標別中之單一拍賣標的單獨行使優先承買權。應買人 應注意如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可能僅取得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剩餘 之標的,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剩餘部分。 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 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定後 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7.
本件拍賣土地上有建物,建物占用土地權源不明;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 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及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規定,則就拍賣土地 有優先購買權。如就優先購買權存否有異議,應循實體訴訟解決,請投標人注 意。
8.
本件僅就土地拍賣,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10.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1.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 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旗山區 旗文段 706地號
352.1 m2 × (1/25) × 12,500 元 - 65 萬元
= -47.4萬元
2.
高雄市 旗山區 旗文段 707地號
6.7 m2 × (1/25) × 12,500 元 - 2 萬元
= -1.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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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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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62.2 坪 / 380 萬
2026/6/24
1拍 不點交
203.5 坪 / 1,130 萬
2026/6/24
1拍 不點交
187.2 坪 / 1,380 萬
2026/7/7
2拍 不點交
0.8 坪 / 6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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