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標105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契約不明,買受人請自行查明注意。
3.
本標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3筆土地相鄰,103地號及104地號為袋地,105地號有臨道路,上開土地上有種植香蕉樹,何人種植不明,前開香蕉樹未一併查封估價拍賣, 買受人應自理其權利義務之法律關係,因土地使用現況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4.
本標於核定拍賣條件時,據花蓮縣秀林鄉公所都市計畫使用分區證明書所示,104地號及 105地號土地使用分區記載均為「農業區」,後續拍賣程序進行中,如有異動,拍定人不 得執此為由,向本院聲請撤銷拍定。
5.
本件分2標,按各標順序依次開標,於賣得價金已足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時,後順 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拍定,縱拍定亦得撤銷拍定,債務人如於拍賣期日 準時到場,得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如未準時到場,則由本院依前述方法順序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