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依地政人員指界稱:和睦段825地號土地為社區大樓坐落基地及中庭、空地等,和睦段861 地號土地為社區大樓之空地,其上有變電箱。據管理員稱本件建物曾出租第三人,但已退 租,目前無人居住使用,且已斷水斷電,偶而見債務人回來,本建物未曾發生非自然死亡 情事,另有附屬車位。經地政人員測量後稱,三間房間窗戶有雨遮增建,廚房陽台有雨遮 增建,客廳前房陽台有雨遮增建。建物內遺有傢俱,如:床組、櫥櫃等,現況已無人居住 使用,部份牆壁有輕微漏水痕跡,地板亦有部分破損,大部份牆壁及天花板因木質裝潢, 肉眼看不出有無漏水。另依建物所在社區管理委員會陳報:本東陽華廈社區一樓停車位均 無特定車位編號,端看財產所有人之土地權狀面積確認其有無專屬車位,已確認債務人係 有一車位(目前用鐵鍊圈住,避免被誤占用),特此告知,且另須請承辦人員告知拍賣得標 者,因債務人積欠該社區管理費及水電使用費,需於繳清後方可進行產權移轉。請應買人 注意。拍定後除車位部份不點交外,建物部份點交。
3.
本件查封物應分甲、乙標分別拍賣,惟各標內之土地、建物則應分別標價,總價並應達到 底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