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拍賣之屏東縣東港鎮新信段178地號土地有臨路,其上有合併拍賣之屏東縣東港鎮新信 段6建號及暫編541建號未保存登記建物(即屏東縣東港鎮新信段6建號之增建部分),上開建築 物於本院113年10月30日假扣押查封期日之查封筆錄記載,是由債務人自行居住使用,又其後於 本院114年10月30日現況調查執行筆錄記載,現由第三人許裕麟之父親許順翁無償借用,因第三 人許裕麟之父親是本院假扣押查封期日後之占有,本件拍定後按現況點交。
2.
本件拍賣之暫編541建號未保存登記建物房屋內部一樓半有閣樓房間,業經測量估價一併拍 賣,請投標人或應買人注意。
3.
本件拍賣之屏東縣東港鎮新信段178地號土地,依據土地登記謄本記載法定空地面積20.96 平方公尺,相關使用限制與開發規定,請投標人或應買人注意。
7.
本件拍賣之暫編541建號未保存登記建物(是合併拍賣之屏東縣東港鎮新信段6建號之增建 部分)及二層屋前雨遮等全部增建部分,均係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 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風險,請投標人或應買人注 意。
8.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住宅區(東港都市計畫)。 六、本件拍賣標的有無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 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於應買前或投標 前應自行向鄰里機關查訪探詢,於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後再行投標或應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 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