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標的581建號建物現無人居住使用,屋內為3房1廳1廚1衛浴及前、後陽台之格局, 屋內佈滿灰塵並堆滿雜物,無水無電、無增建情形。
3.
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 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新北市政府工務局114年10月31日新北工建字第1142200325號函覆, 旨揭建物未向該局申請辦理震災後建築物危險分級及評估之紀錄,故是否為地震受創建築物, 無相關資料可稽;另查截至114年10月30日止,旨開建築物無申請新北市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 築物申請報備案件;經新北市政府消防局114年11月3日新北消指字1142205085號函覆,自107年 1月1日至114年10月30日止未曾受理火災案件紀錄;經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114年12月8日 新北警店刑字第1144145506號函覆,經派員訪查無有非自然死亡情事之情事。另債權人債務人 若有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檢附相關文件到院以利發布公告。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 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