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標的2202建號現由債務人及其家人共同居住使用,屋內一樓前方空間作為車位使 用,二樓設有神龕,並陳稱除部分牆面有壁癌情形外,無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拍定後點交。
3.
4149建號為一至五樓增建部分,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拍定人無法逕 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經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115年2月25日 新北拆建二字第1152206023號函列為違章建築,爰依法令予以處理,拍定人應自行負擔被拆除 危險,不得異議,請應買人注意。
4.
本件拍賣標的另經函詢相關主管機關後,查復無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海砂屋、地 震受創之紀錄,惟建物實際狀況仍須經專業人員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能確認是否為海砂屋、 有無地震受創,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請應買人注意。
9.
本件不動產依序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 稅、房屋稅、本件執行費用、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亦不予拍 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應買人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