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與甲標土地相連,土地上部分有果樹, 部分為空地,部分有廢棄磚造平房建物坐落,建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 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 交。
5.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六、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主 張優先承買之人須就其有優先權之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 之,且應按本拍賣同一條件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同一標之一部分行使,共有人 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剩餘之土地不得拒絕購買或承受。
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