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637地號土地上有一棟三層樓建物(門牌號碼為台中市沙鹿區中山路466巷23號),占用權源不明,且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建物與占用土地間之法律關係應由應買人自行查明。且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來函表示637地號土地為62年1999號建築執照套繪在案,惟實際範圍應以地政機關鑑界測量為準等語,請應買人注意。
7.
637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範圍內之第四種住宅區。六、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8.
地上建物所有權人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民法第426─2條規定者亦有優先承買權,且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