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拍賣之481─16地號土地為巷道,481─23地號土地為166建號建物坐落之基地,166建號建物為三層樓建物,三樓前方、二樓前方之二獨立陽台、二樓後方之一陽台、一樓後方廚房、一樓前方車庫均為增建(暫編為406建號);債務人在場稱建物三樓前側房間地磚破損,全屋牆壁多處壁癌,不動產由債務人占有使用,無出租、出借等情形。惟實際情形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拍定後得依現況點交。
3.
本件標的物屬集合住宅,481─16地號士地為社區共同使用部分(空地、道路),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六、建號406建物係增建部分,得標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及被拆除之危險。
4.
本案拍賣建物,據債務人之家屬稱並無發生非自然死亡事故、輻射污染、海砂屋、地震受創或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