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據查封暨測量筆錄記載:461地號土地呈長條狀,單面鄰窄巷,其上為門牌號碼竹山鎮沈潭巷1之71號二層樓建物坐落。78建號建物部分,債務人即遺產管理人在場稱現況為空屋已多年無人居住使用,屋況不佳,一樓客廳陳列眾多祖先牌位,並存放一甕債務人家屬之骨灰罈。經檢視屋內多處壁癌,屋況不佳,無水無電,裝潢部分塌陷。經檢視有增建(後編為78─1建號),與主建物內部相通無獨立出入口。債權人代理人稱上開建物無人占有使用,無出租、出借情事。本件拍定後點交。
2.
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3.
另據鑑價報告所載,勘估標的西南側有公墓設置,對標的具負面影響性。
4.
拍賣之78─1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此部分由買受人自理。另該建築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
5.
拍賣不動產之點交須符合強制執行法第99條規定始得點交,不符合規定者,縱拍賣公告記載「拍定後點交」,亦不得點交,請買受人注意。六、不動產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