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院於114年9月11日查封時,債務人在場稱自住使用,三房二廳二衛浴,無停車位,每月應繳管理費1,000元,客廳、廚房之天花板及臥室樑柱、牆壁略有壁癌,無海砂屋、輻射屋或非自然死亡情形;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3.
編號3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六、編號3建物占用毗鄰之同地段86─1地號土地,將來有被訴請拆除之虞,占用之土地亦不在拍賣範圍,請投標人注意。
4.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投標人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5.
請投標人注意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6.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