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94年6月24日假扣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標的土地為空地。嗣於民國115年3月26日履勘時,經會同地政人員指出應查封土地之位置及範圍,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標的土地位處於門牌號碼高雄市仁武區新元街36巷
5.
16及18號建物後方,為周遭其他建物包圍,無路可通達,不清楚其是為否空地或有建物坐落其上。又據鑑價報告所載,標的為都市計畫內住宅區土地,位於新元街18號房屋後方,經周邊住戶表示,後方坐落一層未保存登記建物,且權屬不明,可能影響土地使用及處分之完整性,未臨接道路,屬無通路土地,進出須通行他人房屋,通行條件受限,對使用便利性及市場接受度均產生不利影響,土地形狀呈長方形。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六、本件僅就土地拍賣,其上之建物(地上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點交,請投標人注意。
6.
本件拍賣之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如就優先購買權之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7.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8.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9.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