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5夏14613

高雄市仁武區八德南路100巷4弄40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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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3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12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615
保證金:
123
總坪數:
29.2
坪單價:
21.1萬/坪
持分地坪:
14.4 坪
公告建坪:
29.2 坪
總現值:
157.3 萬
拍後增值:
-207.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主建坪:
29.2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2層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仁武區 八德段 623地號,面積 95.3 m2,持分 1/2,365 萬
(第三種住宅區 )
建物 (2)
1.
高雄市仁武區八德南路100巷4弄40號,建號 172,持分 1/2,120 萬
一層:43.40二層:43.40合計:86.8 (二層樓加強磚造)
2.
高雄市仁武區八德南路100巷4弄40號,建號 2033,持分 1/2,130 萬
一層:62.8三層:43.4合計:106.2
法院筆錄 (6)
2.
如備註欄所示。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7.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5年4月16日查封時,現由債務人母親居住使用,1樓、3樓有增建。 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六、本件土地及建物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均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 又本件土地共有人與建物共有人均相同,如共有人欲行使優先承購權時,應依拍賣條件連同本 件土地及建物一併承買,不得選擇其中部分買受。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 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又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 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 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等),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 定,請投標人注意。
8.
2033建號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又據謄本所 載,本建物總面積106.20平方公尺,其中約10.81平方公尺占用鄰地。占用鄰地地號為北屋段3 地號,如無合法坐落權源,該占用部分建物將來恐有被訴請拆除之虞,請投標人注意。
9.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規約、分管契約及積欠公共基金等情形。
10.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 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仁武區 八德段 623地號
95.3 m2 × (1/2) × 33,000 元 - 365 萬元
= -207.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7/22
1拍 點交
43 坪 / 870 萬
2026/7/22
1拍 點交
59.9 坪 / 2,085 萬
2026/7/14
2拍 點交
61 坪 / 1,376 萬
2026/7/22
1拍 點交
42.5 坪 / 1,000 萬
2026/8/5
2拍 點交
2.9 坪 / 48 萬
2026/7/8
3拍 不點交
12 坪 / 19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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