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法院 115惠36768

高雄市三民區鼎金段713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55
  • 19 點閱
  • 0 列管
  • 2026/9/2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0/6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55
保證金:
51
總坪數:
10.1
坪單價:
25.2萬/坪
持分地坪:
10.1 坪
總現值:
247.4 萬
拍後增值:
-7.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道路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三民區 鼎金段 713地號,面積 62.7 m2,持分 1/6,80 萬
(道路用地 )
2.
高雄市 三民區 鼎金段 718地號,面積 275.9 m2,持分 1/12,175 萬
(道路用地 )
法院筆錄 (7)
2.
部分為鼎金後路,部分有建物座落其上。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7.
本件土地於民國115年6月23日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編號1號土地部分 為鼎金後路,部分上有建物(門牌為鼎金後路18號),詳細位置需要鑑界;編 號2號土地為鼎金後路,範圍大概是從鼎金後路25號至市場之間;惟實際使用情 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六、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 權。又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 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
8.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9.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 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0.
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 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 定,請投標人注意。
11.
本件土地上有第三人所有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三民區 鼎金段 713地號
62.7 m2 × (1/6) × 74,000 元 - 80 萬元
= -2.7萬元
2.
高雄市 三民區 鼎金段 718地號
275.9 m2 × (1/12) × 74,000 元 - 175 萬元
= -4.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7
1拍 點交
33.2 坪 / 170.1 萬
2026/10/7
1拍 點交
81.6 坪 / 1,821 萬
2026/10/14
1拍 點交
60.2 坪 / 1,200 萬
2026/11/11
1拍 不點交
30.9 坪 / 2,785 萬
2026/9/23
特拍 點交
1.8 坪 / 26.7 萬
2026/10/21
1拍 不點交
27.4 坪 / 830 萬
2026/10/15
2拍 點交
32.9 坪 / 504 萬
2026/9/30
2拍 不點交
13.8 坪 / 272 萬
2026/10/15
2拍 點交
47.9 坪 / 1,288 萬
2026/10/6
2拍 點交
39.4 坪 / 1,268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高雄市三民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