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金拍 115雄金職酉173一

高雄市三民區鼎盛段463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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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8/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14 ~ 2026/11/13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2
保證金:
6.4
總坪數:
2.6
坪單價:
12.5萬/坪
持分地坪:
2.6 坪
總現值:
37.7 萬
拍後增值:
5.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道路用地
陳俊男
陳俊男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美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左營區明誠二路524號2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三民區 鼎盛段 463地號,面積 167.5 m2,持分 100000/1975629,32 萬
(道路用地 )
拍賣紀錄 (2)
2拍,2026/7/15,總底價 40萬,保證金 8萬,坪單價 15.6萬/坪,流標
3拍,2026/8/5,總底價 32萬,保證金 6.4萬,坪單價 12.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本件土地於民國99年6月28日假扣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為道路用地;另本件土地於114年12月9日履勘時,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土地為565巷4號至20號建物前之道路用地,供公眾往來使用,有部分為鼎中路603巷之巷道土地;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參拾貳萬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4.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六、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5.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6.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7.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三民區 鼎盛段 463地號
167.5 m2 × (100000/1975629) × 44,456 元 - 32 萬元
= 5.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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