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金拍 115雄金職酉172

高雄市林園區林園段1018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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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5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5.6
保證金:
5.1
總坪數:
3.4
坪單價:
7.5萬/坪
持分地坪:
3.4 坪
總現值:
36.1 萬
拍後增值:
10.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商業區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林園區 林園段 1018地號,面積 760 m2,持分 148/10000,25.6 萬
(商業區 )
拍賣紀錄 (1)
2拍,2026/7/15,總底價 32萬,保證金 6.4萬,坪單價 9.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1)
1.
115年1月6日指界時,地政人員指稱拍賣標的為門牌號碼高雄市林園區東林西路
2.
33號大樓坐落基地。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提債務人分管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4.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5.
優先承買:
6.
專有部分所有人:依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8條之5第3項規定,區分所有建築物專有部分之所有人無基地應有部分或應有部分不足者,於按其專有部分面積比例計算其基地之應有部分範圍內,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利,其權利並優先其他(於該土地之)共有人;有數人表示優先承買時,應按專有部分比例買受之(但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
7.
土地共有人:依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有優先承買權。六、本件僅就土地查封拍賣,地上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8.
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9.
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利用限制及其他規範、如有非拍賣之建物其坐落基地權源、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該費用及地價繳清事宜。
10.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投標人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1.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林園區 林園段 1018地號
760 m2 × (148/10000) × 32,101 元 - 25.6 萬元
= 10.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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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8/12
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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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30.3 坪 / 5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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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67.8 坪 / 490 萬
2026/8/12
1拍 點交
55.5 坪 / 280 萬
2026/8/12
1拍 不點交
205.1 坪 / 650 萬
2026/8/12
1拍 不點交
152.9 坪 / 580 萬
2026/8/5
3拍 點交
29 坪 / 54.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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