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金拍 115桃金職四28二

桃園市中壢區永福路654之2號地下層

3拍 不點交 待拍
9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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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15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948.7
保證金:
189.8
總坪數:
147.7
坪單價:
6.4萬/坪
持分地坪:
15.3 坪
公告建坪:
147.7 坪
總現值:
250.5 萬
拍後增值:
9.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147.7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13層
徐亦樑
徐亦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優室法拍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中壢區 環東段 768地號,面積 3,922 m2,持分 9044/700000,240.6 萬
(住宅區 )
建物 (2)
1.
桃園市中壢區永福路654之2號地下層,建號 1570,持分 1436/10000,543.6 萬
地下一層:2610.55 合計:2610.55 (13層樓房鋼筋混凝土造、店舖、儲藏室)
2.
桃園市中壢區永福路656之1號地下二、三層,建號 1573,持分 258/10000,164.5 萬
地下二層:2198.67 地下三層:2197.56 合計:4396.23 (13層樓房鋼筋混凝土造、防空避難室、停車場)
法院筆錄 (9)
2.
依據法院民國114年8月19日執行筆錄記載,1570建號建物現況為連都大地三期社區地下室,位置為B1─03,但整層目前為空置,堆放雜物,未標示位置,故實際區域不明,整層無照明;1573建號建物現況為連都大地三期社區地下室,為B3─
3.
60車位,一機械,一平面。上有BHG─○○○○車輛停放。B2─2平面車位,AFN─○○○○車輛停放。惟實際使用情形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
4.
本件拍賣不動產所有權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實際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8.
本件分
9.
4標依順序拍賣,請應買人分別出價。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10.
本件執行標的有建物,法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法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法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應自行向鄰里機關查訪探詢,於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後再行投標或應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六、拍賣之不動產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11.
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費或管理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12.
投標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如委任他人代為投標,應提出委任狀與受任人之身分證、印章;投標人為外國人者,應檢具相關文件,依土地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向土地或建物所在地市縣政府申請核准得購買該不動產之資格證明,於投標時一併提出。
13.
刊登於網路或新聞紙之公告內容如與法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法院公告欄張貼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中壢區 環東段 768地號
3,922 m2 × (9044/700000) × 49,443 元 - 240.6 萬元
= 9.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26
1拍 點交
25 坪 / 1,200 萬
2026/7/29
1拍 不點交
15.2 坪 / 118.6 萬
2026/7/29
1拍 不點交
13.8 坪 / 96.8 萬
2026/7/29
1拍 點交
49.5 坪 / 487 萬
2026/8/6
1拍 不點交
2 坪 / 50 萬
2026/7/30
1拍 不點交
20.4 坪 / 528 萬
2026/7/28
2拍 部分點交
36.5 坪 / 904 萬
2026/7/29
3拍 不點交
6.7 坪 / 163.2 萬
2026/8/19
3拍 點交
26.4 坪 / 364.8 萬
2026/8/6
3拍 部分點交
65.3 坪 / 1,17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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