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標的於民國114年9月9日查封時債務人之女郭○筠在場,表示房屋現由其與債務人、弟弟同住,並稱3樓漏水嚴重,
2.
2樓有些微漏水,壁癌嚴重,又3樓有些微鋼筋外露,另經地政人員測量房屋有增建(如編號2建物);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壹仟貳佰壹拾陸萬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5.
本件編號2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標人注意。六、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6.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7.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