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15年3月16日查封履勘時依地政人員指明:595-2地號位於廟宇玄德宮後 方,由進學路34巷31號房屋旁通道進入,土地上草叢生、雜物散落。拍定後無 人管理使用部分點交;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3.
依115年5月12日勘估之鑑價報告記載:標的現況為部分空地、防火巷。
8.
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利用限制及其他規範、如有非拍賣之建物其 坐落基地權源,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停車位使 用權、管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 其他稅捐、費用。買受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 理。 六、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 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