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5雲金職日161

雲林縣四湖鄉西頂段753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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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5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06.1
保證金:
41.3
總坪數:
249.2
坪單價:
0.8萬/坪
持分地坪:
249.2 坪
總現值:
123.6 萬
拍後增值:
-82.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雲林縣 四湖鄉 西頂段 753地號,面積 1,364.7 m2,持分 2/10,68.3 萬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2.
雲林縣 四湖鄉 西頂段 765地號,面積 1,471.4 m2,持分 2/10,73.6 萬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3.
雲林縣 四湖鄉 西頂段 767地號,面積 1,539.5 m2,持分 1/6,64.2 萬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5)
2.
本件拍賣之753地號土地西側有一水井坐落;765地號土地部分上有宮廟、建物,部分為空地;767地號土地部分上有混凝土造水塘、建物,部分為空地,部分為道路。據債權人代理人稱:本件拍賣土地係由共有人占有使用,無出租或出借之情形。前開建物及地上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本件拍賣標的僅為土地之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拍賣之
7.
765地號土地為受套繪之建築基地(其上建物之使用執照號碼為
8.
(雲)營使字第51號)。
9.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如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共同投標時,須全體投標人均為共有人)。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同標其他標的一併承買。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由本院訂期到院協調,協調不成時,由各共有人就其共有土地按原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部分標的經優先承買權人優先承買時,得標人或承受人對其餘標的不得拒絕買受。六、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規定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就基地有依同一條件優先承買之權利,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本院主張優先承買。部分標的經優先承買權人優先承買時,得標人或承受人對其餘標的不得拒絕買受。
土地增值 (3)
1.
雲林縣 四湖鄉 西頂段 753地號
1,364.7 m2 × (2/10) × 1,500 元 - 68.3 萬元
= -27.4萬元
2.
雲林縣 四湖鄉 西頂段 765地號
1,471.4 m2 × (2/10) × 1,500 元 - 73.6 萬元
= -29.5萬元
3.
雲林縣 四湖鄉 西頂段 767地號
1,539.5 m2 × (1/6) × 1,500 元 - 64.2 萬元
= -25.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19
1拍 不點交
83.1 坪 / 66.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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