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金拍 115橋金職未203

高雄市美濃區中圳段517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37.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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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0/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11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7.5萬
保證金:
7.5萬
總坪數:
20.1坪
坪單價:
1.9萬/坪
持分地坪:
20.1 坪
總現值:
72.5 萬
拍後增值:
3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美濃區 中圳段 517地號,面積 346.8 m2,持分 66540/346760,37.5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4)
1拍,2026/8/5,總底價 73萬,保證金 14.6萬,坪單價 3.6萬/坪,流標
2拍,2026/9/2,總底價 58.4萬,保證金 11.7萬,坪單價 2.9萬/坪,流標
3拍,2026/9/30,總底價 46.8萬,保證金 9.4萬,坪單價 2.3萬/坪,流標
應買,2026/10/8~2027/1/7,總底價 46.8萬,保證金 9.4萬,坪單價 2.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5年4月21日指界時陳稱本件土地現為高雄市美濃區泰中路143巷之既成巷道;另於民國105年8月5日假扣押查封時,517地號土地為泰中路143巷之道路用地,據假扣押債權人表示供作人車通行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又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等),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六、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5.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美濃區 中圳段 517地號
346.8 m2 × (66540/346760) × 10,900 元 - 37.5 萬元
= 3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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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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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11
3拍 不點交
37.2 坪 / 42.9 萬
2026/11/4
3拍 不點交
16.7 坪 / 38.4 萬
2026/11/4
3拍 不點交
6.7 坪 / 89.6 萬
2026/10/30 ~ 2027/1/29
應買 不點交
25.4 坪 / 192 萬
2026/11/11
3拍 不點交
41.7 坪 / 12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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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不點交
6.5 坪 / 32 萬
2026/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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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8 坪 / 16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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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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