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據查封筆錄記載:185地號土地為389建號建物及其增建之基地;建物部分經檢視有增建(編定為389─2建號),增建與原建物內部相通,無獨立出口,據債務人稱出租給奶奶,無書面租約,月租一萬元無期限。
2.
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185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住宅區用地。
5.
拍賣之389─2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此部分由買受人自理。另該建築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建築或有其他依法應拆除之情事,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
6.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參佰參拾陸萬貳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