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查封筆錄、鑑價報告記載:202地號土地其上之132建號建物,有增建(經測量暫編定為1 32-2建號)。經詢問鄰居,標的現為債務人之女居住使用,債務人偶爾會來,建物內飼養 多種動物(狗、烏龜、蜥蜴、蛇等),債務人之媳在場稱,標的為債務人家屬即小兒子、小 女兒自住。本件拍定後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
3.
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4.
拍賣之132-2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 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此部分由買受人自理。另該建築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 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且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 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