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房屋經本院現場查封時據債務人在場稱現為其與家屬共同居住使用。標的共有3個房 間,其中一間位於廚房旁,客廳有神明廳並有供奉祖先牌位及媽祖,環境整潔,有家具擺設, 無漏水壁癌。
7.
本件拍賣土地為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住宅區(住
8.
。六、本件執行標的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 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 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 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 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
9.
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主張增減價金或請求撤銷 拍賣,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