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因本件土地上為雜木林,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
3.
民國115年5月19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306地號土地位於門牌為 三芝區南勢崗3號建物之東方約120公尺處,目視所及為雜木林,無路可達。惟 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4.
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 準。又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 標。
8.
306地號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定之耕地,查無三七五租約, 私法人除符合同條例第33條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