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14年9月12日查封時債務人配偶在場開鎖入內:12451建號:近
3.
九年無人居住,屋內佈滿灰 塵、三臥室均有家具、客廳有沙發等家具。拍定後12451建號依現況點交;惟實際使用情形,投 標人應自行查明。
8.
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利用限制及其他規範、如有非拍賣之建物其坐落基地權源, 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停車位使用權、管理費、水費、電費、瓦 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買受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 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六、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 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