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土地地形呈長條狀,現況為一棟水 泥磚造建物坐落,門牌號碼為平和街62巷56號;債權人稱執行標的現由共 有人占有使用,無分管及出租、出借等情事,地上建物現由共有人之親屬 居住使用,請求就兩造共有土地予以執行。
3.
據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地形呈長方形,地勢平坦;現況坐落一水泥磚 造建物;未直接臨路,須經相鄰建物之騎樓以連接約8米寬之平和街62巷。
4.
拍賣土地上之地上物並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所有人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買受人自理。
5.
本件為變賣共有物之拍賣事件,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 ,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另因查無債務 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6.
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六、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都市計畫住宅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