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法院 114正168802

高雄市新興區仁愛一街156之12號

1拍 部分點交 待拍
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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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9/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0/14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622
保證金:
124.4
總坪數:
76.8
坪單價:
8.1萬/坪
持分地坪:
15.5 坪
公告建坪:
76.8 坪
總現值:
551.8 萬
拍後增值:
18.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五種商業區
主建坪:
76.8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4層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新興區 新興段二小段 1307地號,面積 404 m2,持分 1/9,510 萬
(第五種商業區 )
2.
高雄市 新興區 新興段二小段 1307-1地號,面積 57 m2,持分 1/9,23 萬
(道路用地 )
建物 (1)
1.
高雄市新興區仁愛一街156之12號,建號 1969,持分 1/1,89 萬
地下層:254.01合計:254.01 (4層樓鋼筋混凝土造)
法院筆錄 (5)
2.
本院於民國115年3月17日履勘,標的建物位於地下一層,相對人不在場,經檢視內部,僅堆放 棧板、花盆及水管;聲請人代理人稱無出租、出借予他人,坡道有漏水情事;標的建物舊式門 牌字跡模糊,現場未見其新式門牌。於115年4月17日,地政人員指界稱1307-1地號土地係仁愛 一街156號及156號之1建物後方之既成道路,作為巷道使用。另據115年4月30日鑑價報告記載,
3.
1307-1地號土地使用分區分別為第五種商業區、道路用地。實際占有使用情形,投標人 應自行查明。本件建物部分點交,1307-1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提分管約定,拍定後不 點交。
7.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8.
本件係變賣共有物,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各共有人有依相同 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六、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利用限制及其他規範、如有非拍賣之建物其坐落基地權源, 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停車位使用權、管理費、水費、電費、瓦 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買受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 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9.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 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新興區 新興段二小段 1307地號
404 m2 × (1/9) × 112,911 元 - 510 萬元
= -3.2萬元
2.
高雄市 新興區 新興段二小段 1307-1地號
57 m2 × (1/9) × 71,000 元 - 23 萬元
= 2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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