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4助壬2119二

雲林縣麥寮鄉泰盛段195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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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9/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0/1 週四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73.3
保證金:
34.7
總坪數:
58.1
坪單價:
3萬/坪
持分地坪:
58.1 坪
總現值:
17.3 萬
拍後增值:
-15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4)
1.
雲林縣 麥寮鄉 泰盛段 195地號,面積 647.1 m2,持分 1/20,29.2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2.
雲林縣 麥寮鄉 泰盛段 196地號,面積 251.7 m2,持分 1/20,11.4 萬
(一般農業區 水利用地)
3.
雲林縣 麥寮鄉 泰盛段 197地號,面積 2,862.4 m2,持分 1/20,128.9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4.
雲林縣 麥寮鄉 泰盛段 200地號,面積 83 m2,持分 1/20,3.8 萬
(一般農業區 水利用地)
法院筆錄 (7)
1.
本件拍賣之
2.
200地號土地相連,部分長有香蕉、果樹,部分長 有雜草雜林。據債權人稱:土地共有人間無分管約定。前開果樹之收取權人不 明,亦未據兩造當事人陳報,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本件拍賣標的僅為 土地之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拍賣之
7.
197地號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投標應 將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未附於投標書內者,投標無效。
8.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如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 買權(共同投標時,須全體投標人均為共有人)。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 就同標其他標的一併承買。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由各共有人就 其共有土地按原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 六、本件拍賣之
9.
197地號土地為重劃區內之耕地,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 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有優先承買權,其優先購買 次序,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之規定定之。優先承買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 就同標其他標的一併承買。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由本院訂期 到院協調,協調不成時,由本院抽籤決定之,優先承買人無正當理由未到場或 雖到場但不為抽籤者,則由本院代為抽籤;又若應買人為其中一毗連耕地之現 耕所有權人,其餘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即無優先承買權。
10.
本件拍賣土地,尚無顯著資料顯示遭人堆置或掩埋廢棄物,應買人應先自 行至現場勘察。又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規定,拍賣物買受人無物之 瑕疵擔保請求權,如有前開情形,買受人亦不得據此聲請撤銷拍定或請求減少 價金,請應買人注意。
土地增值 (4)
1.
雲林縣 麥寮鄉 泰盛段 195地號
647.1 m2 × (1/20) × 870 元 - 29.2 萬元
= -26.4萬元
2.
雲林縣 麥寮鄉 泰盛段 196地號
251.7 m2 × (1/20) × 870 元 - 11.4 萬元
= -10.3萬元
3.
雲林縣 麥寮鄉 泰盛段 197地號
2,862.4 m2 × (1/20) × 895 元 - 128.9 萬元
= -116.1萬元
4.
雲林縣 麥寮鄉 泰盛段 200地號
83 m2 × (1/20) × 1,333 元 - 3.8 萬元
= -3.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1
1拍 不點交
5.6 坪 / 76 萬
2026/10/1
1拍 不點交
61.7 坪 / 94.1 萬
2026/9/16
2拍 不點交
37.3 坪 / 268.8 萬
2026/9/16
2拍 不點交
37.3 坪 / 268.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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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不點交
42.5 坪 / 87.3 萬
2026/9/23
3拍 點交
39.7 坪 / 20.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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