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標的於現場指界時,362地號土地其上有4筆建物,門牌號碼為桃園市平鎮區中 興路平鎮段
3.
514號,地政人員稱應有門牌號碼500號建物,惟現場找無此門牌;
4.
408地號土地為一廠區,廠區內有3間鐵皮倉庫,1間鐵皮建物。 另依估價報告記載均未臨路,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5.
本件僅拍賣土地,不含建物,且其使用土地之權源不明,實際占用情形以鑑界為準,拍定 人於拍定後不得向法院聲請遷離其上占用之物,其土地與地上物之利用關係應由拍定人自 行解決,請應買人自行注意,又因係拍賣應有部分,兩造未陳報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 定後不點交。
7.
本件拍賣標的於現場指界時,1034地號土地為田地,另據估價報告記載未臨路,且同段 土地有6筆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受汙染解除控制場址範圍。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 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8.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11.
1037地號土地為田地;982地號土地上有一僅 剩牆壁之無門牌建物;
12.
984地號土地雜草林木叢生,無任何建物及地上物,另依估價 報告記載均未臨路,且同段土地有6筆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受汙染解除控制場址範圍。惟 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13.
本件僅拍賣土地,不含建物,且其使用土地之權源不明,實際占用情形以鑑界為準,拍定 人於拍定後不得向法院聲請遷離其上占用之物,其土地與地上物之利用關係應由拍定人自 行解決,請應買人自行注意,又因係拍賣應有部分,兩造未陳報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 定後不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