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於115年1月15日經地政人員指界,1173地號土地為門牌號碼「中豐路 莊敬段29巷23號至31號」建物前方道路用地。
3.
本件僅拍賣債務人應有部分,兩造未陳報共有人間有分管約定及現實佔有 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
7.
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平鎮(山子頂地區)都市計劃(民國75年12月5日)住宅 區,請應買人參考,如有相關使用限制,請逕向主管機關洽詢。又都市計畫如 有變更,仍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請應買人自行查明。
9.
刊登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 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