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現場指界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編號1至8土地部分為雜草、空地、部分為果樹。而依 鑑價報告所載,編號1土地現為雜草、空地、種植果樹,編號
4.
5至8土地上種植果樹、空地。上開果樹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 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現場指界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現為雜草、空地。而依鑑價報告所載,系爭土 地現為雜草、有果樹及竹子、部分排水溝。上開地上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 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