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5禹21160甲

新竹市隆恩段1078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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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9/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0/28 週三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
保證金:
1
總坪數:
0.5
坪單價:
9.5萬/坪
持分地坪:
0.5 坪
總現值:
1.4 萬
拍後增值:
-3.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市 隆恩段 1078地號,面積 83.8 m2,持分 1/48,5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12)
2.
本院前於民國107年6月26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 件拍賣之1078地號土地約位於新竹市水利路46巷52-1號屋前100公尺處,徒步可 至,為雜林空地,另本院於民國115年6月4日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 員指界稱本件拍賣之1078地號土地無法目視現況,依空照圖顯示為雜草空地, 本件拍賣土地之實際位置以實測為準。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 人先行注意查證,並注意土地有無使用上之限制。
3.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等程序,請自行確認拍賣土地之實際範圍、使用現 況及通行權限制等情事,拍定後如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之費用向 地政機關等申請,本院不代為處理;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 (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4.
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 交。
8.
本件不動產分甲、乙、丙標拍賣,分別標價、分別拍賣,依序開標,如前 順序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優先債權及執行債權時,後順序即停止 拍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9.
本件不動產未設定抵押權。 六、優先承買權: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 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11.
應買資格:本件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之耕地(指依區域計 畫法劃定為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山坡地保育區、森林區之農牧用地), 私法人除符合該條例第34條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 者,不在此限。(私法人如符合同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應於投標時將許可證 明置入標袋內,或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則視為廢標或聲明不合法,且不許 嗣後補正)。
12.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 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 或聲請撤銷拍賣。
13.
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於本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 有物形成判決確定、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成立調 解或和解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14.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 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 買人應自行注意。
15.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
16.
轉訴訟輔導科(分機12
17.
土地增值 (1)
1.
新竹市 隆恩段 1078地號
83.8 m2 × (1/48) × 7,900 元 - 5 萬元
= -3.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28
1拍 點交
0.5 坪 / 20 萬
2026/10/28
1拍 不點交
2.5 坪 / 25 萬
2026/10/28
1拍 不點交
6.9 坪 / 115 萬
2026/10/28
1拍 點交
33.1 坪 / 535 萬
2026/9/23
1拍 點交
29.4 坪 / 3,000 萬
2026/9/23
1拍 點交
46 坪 / 6,030 萬
2026/10/2
2拍 部分點交
15.7 坪 / 1,376 萬
2026/10/1
2拍 不點交
0.6 坪 / 19.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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