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5賢35085

新竹縣竹東鎮資源段1824-2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8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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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9/2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0/22 週四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5萬
保證金:
17萬
總坪數:
7.1坪
坪單價:
12萬/坪
持分地坪:
7.1 坪
總現值:
40.5 萬
拍後增值:
-44.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新竹縣 竹東鎮 資源段 1824-2地號,面積 202 m2,持分 1/30,25 萬
(住宅區 )
2.
新竹縣 竹東鎮 資源段 1831地號,面積 233 m2,持分 1/30,30 萬
(住宅區 )
3.
新竹縣 竹東鎮 資源段 1846地號,面積 268 m2,持分 1/30,30 萬
(道路 )
法院筆錄 (10)
2.
民國115年8月26日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系爭土地均為巷道。 惟實際使用情況,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本件係拍賣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 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均不點交。
6.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7.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他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他共有 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其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 或數筆為之;但他共有人就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 拍定人或承受人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其餘部分。 六、上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有優先承買權。惟日後若就 地上建物所有權人是否符合土地法第104條乙事孳生爭執,仍以本院民事庭之確 定判決認定結果為準,請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及應買人務必注意。
8.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 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 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明書,請應買人、投標人等特別注意。
9.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 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10.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屋…… 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11.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12.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658-6123轉分機
13.
代轉或訴訟 輔導科(轉分機
14.
。
土地增值 (3)
1.
新竹縣 竹東鎮 資源段 1824-2地號
202 m2 × (1/30) × 17,300 元 - 25 萬元
= -13.4萬元
2.
新竹縣 竹東鎮 資源段 1831地號
233 m2 × (1/30) × 17,300 元 - 30 萬元
= -16.6萬元
3.
新竹縣 竹東鎮 資源段 1846地號
268 m2 × (1/30) × 17,300 元 - 30 萬元
= -14.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30
1拍 部分點交
43.5 坪 / 1,116 萬
2026/10/1
1拍 部分點交
28.1 坪 / 700 萬
2026/9/30
1拍 不點交
1.6 坪 / 40 萬
2026/10/20
2拍 不點交
0.8 坪 / 17.6 萬
2026/10/20
2拍 不點交
1.3 坪 / 59.2 萬
2026/10/14
3拍 點交
74.8 坪 / 581.6 萬
2026/10/15
3拍 不點交
18.4 坪 / 110.1 萬
2026/10/1
2拍 點交
71.4 坪 / 1,319.2 萬
2026/10/15
特拍 不點交
18.5 坪 / 573.7 萬
2026/10/14
特拍 不點交
2.4 坪 / 28.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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