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824-36地號,是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其中屏東縣屏 東市溝美段828-16地號土地是合併拍賣之溝美段1106建號建築物之基地,屏東縣屏東市溝美段8 24-36地號土地則是公寓一樓旁之畸零地,而溝美段1106建號建築物則是公寓的二樓部分,該建 物現無人居住使用,拍定後除溝美段1106建號建築物點交外,其餘部分均不點交。
7.
本件拍賣之1106建號建築物,其中增建部分係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 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拍定人應負擔被拆除之危險,不得主張 瑕疵擔保請求權。
8.
本件拍賣標的有無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 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於應買前或投標 前應自行向鄰里機關查訪探詢,於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後再行投標或應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 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六、本件拍賣標的如日後有積欠管理費及水電費之情事,拍定人應自行洽詢處理欠費事宜,拍 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9.
本件拍賣之1106建號建築物含共有部分即同段1154建號(908.11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49/1
10.
,且其建物登記謄本標示部之其他登記事項記載「樓梯、走廊、地下室」。
11.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屏東縣屏東市溝美段828-
12.
824-36地號等2筆土地均為第一種住宅區(變更屏東都市計劃第二 次通盤檢討第二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