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5西47859甲

臺南市白河區六重溪段218-8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4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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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0/2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24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8萬
保證金:
9.6萬
總坪數:
529.7坪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529.7 坪
總現值:
36.8 萬
拍後增值:
-11.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白河區 六重溪段 218-8地號,面積 10,507 m2,持分 1/6,48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法院筆錄 (6)
2.
本件拍賣之218-8地號土地為雜林地,部分為河川地,惟實際使用情況,應買人 請自行查證。本件係拍賣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不動產分2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到 場,則由本院指定,如一宗或數宗不動產拍賣所得價金於足以清償債權總額及 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部分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7.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由共有人之一應 買,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 得以面積增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8.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 權。
9.
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應自行查證。
10.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白河區 六重溪段 218-8地號
10,507 m2 × (1/6) × 210 元 - 48 萬元
= -11.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1/24
1拍 不點交
151.9 坪 / 48 萬
2026/10/28
2拍 不點交
2,171.2 坪 / 214.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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