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拍賣建物係作為廠房使用,拍定後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
8.
966及967建號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人無法逕持權利移轉證書 辦理所有權登記。此建物如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負遭拆除之風險。
9.
拍賣土地及廠房屬彰濱產業園區之產業用地,依各該用地類別,僅供特定行業或產業使 用,非任何行業別均得進駐、使用產業用地。其產業用地用途使用限制,應買人應自行上網查 詢經濟部彰濱產業園區服務中心公告之提供園區之容許或不容許引進產業類別、環評管制規定 (如屬環評園區、特殊性工業區等)等相關限制資訊,投標前宜慎重評估以免拍定後無法進駐。
10.
法院拍賣之不動產均不適用民法關於瑕疵擔保責任之規定,買受人不得以拍賣物有權利瑕 疵為由請求撤銷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