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院97年1月23日假扣押查封,地政人員指稱331-1地號土地上坐落有一間加強 磚造二層房屋(門牌:關西鎮新城33-3號)及依傍上開房屋外牆搭建之鐵架棚子 及屋後空地、雜草、雜樹、及幾棵香蕉樹,331-6地號土地為道路,339-
2.
340 地號土地上為雜草空地,341地號土地大部分為雜草空地、小部份種有蔬菜, 708-
5.
629-6地號土地無路可達、依空照圖為雜樹林,711地號土地大部分為雜草竹林、部分土地上有十餘棵橘子 樹。本院97年2月15日假扣押查封,地政人員指稱店子岡段深坑子小段48地號 (即617地號重測前之地號)土地上六棟建物、建物後方之樹林坡地亦屬48地號土 地範圍。112年9月12日履勘,地政人員指稱331-1地號土地上坐落門牌關西鎮新 城33-3號房屋及其旁無門牌鐵皮屋及鐵皮車庫、其餘為雜樹林,331-6地號土地 上為雜草空地,339-
6.
341地號土地現為農耕地、現況呈現收割完成,
7.
629-6地號土地無路可達、目視所及為雜樹林,708-
9.
712-4地號土地位於關西鎮新城33-6號房屋後方、目視所及為雜樹林,617地 號土地上坐落門牌關西鎮北山里深坑
10.
8號房屋及無門牌建物(似工 寮)、部分種植水果、其餘為建物後方雜林。前案111年司執字第29065號拍賣公 告,載有『債務人具狀陳稱其712-4地號上有一墓地,並提出本院103年度司執 字第9466號拍賣公告影本(上載「債務人於103年6月20日具狀陳報712-4地號土 地上有一墓地」)』。以上等情,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其中331-
13.
617地號土地,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有無分管約定不明。其中 331-
14.
712-4地號土地,本院僅拍賣土地,其土地與地上物間法律關係不 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本件拍定後僅339-
22.
617地號土地,倘非共 有人拍定,共有人就共有該筆土地有優先承買權。
23.
本件部分土地上有 建物,使用權源不明,如有租地建屋等情形,承租人就建物坐落土地有優 先承購權。
24.
得標人或承受人對其餘未優先承買之土地不得拒絕承買, 請應買人自行注意。六、本件土地包括農牧用地,私法人應買,須受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之限制, 並應併於投標書內提出許可承受耕地之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