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法院 112助梅6255

新北市永和區保平段785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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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26 ~ 2024/07/25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32
保證金:
27
總坪數:
1.6
坪單價:
83.5萬/坪
持分地坪:
1.6 坪
總現值:
92 萬
拍後增值:
-4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吳宜旋
吳宜旋
法拍專員
經紀業:百家亞太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僑路27-1號8樓-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北市 永和區 保平段 785地號,面積 75.4 m2,持分 1/18,116 萬
(住宅區 )
2.
新北市 永和區 保平段 917地號,面積 18.7 m2,持分 1/18,16 萬
(道路用地 )
拍賣紀錄 (3)
1拍,2024/2/19,總底價 205萬,保證金 41萬,坪單價 129.6萬/坪,流標
2拍,2024/3/18,總底價 164萬,保證金 33萬,坪單價 103.7萬/坪,流標
3拍,2024/4/15,總底價 132萬,保證金 27萬,坪單價 83.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2年9月4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稱:新北市永和 區(下同)保平段785地號土地位於保平路236巷34號前方與48號間之三角 空地;保平段917地號土地則位於保平路236巷51弄內,路燈編號105045前 方之道路用地,二者均有車輛數台停放其上等情。關於土地相關形狀、坡 度、臨路情形等,尚難以文字予完整描繪,請投標人自行持地籍圖至現場 確認。
2.
本件因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實際占有部分,故拍定後 不點交。
3.
本件拍賣標的之使用分區,依擬定永和都市計畫細部計畫案(98年3月17 日),保平段785地號土地為「住宅區」,保平段917地號土地則為道路用 地。另據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函稱:保平段785地號土地,係67使字第3273號 (66建字第3087號)、67使字第3356號(66建字第3088號)之建築基地; 保平段917地號土地,則無申請建築執照資料可稽。又本件拍賣標的是否業 經徵收、協議價購,或有其他使用上之法令、行政管制不明,請投標人先 行向主管機關查明以行投標決策,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增減價金 或撤銷拍定。
4.
本件因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得標,則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者須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 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本件拍賣標的如有符合民法 物權編施行法第8條之5規定者,得主張優先承買權。倘主張優先承買者因 故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均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5.
本件拍賣標的倘非共有人或優先承買權人拍定,需相當時日踐行優先承買 之通知,俟程序完備後始得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六、本拍賣公告所載不動產面積,係以查封時之謄本為依據,如地政機關於查 封後實施重測,則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經拍定後,債權人、債務 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重測後面積與公告不符,聲請增減價 金或撤銷拍賣。
6.
若於本件標的拍定日(含)以前,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等 情形者,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並無息返還已繳交之款項,拍定 人不得異議。
7.
刊登於網站或其他處所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 時,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土地增值 (2)
1.
新北市 永和區 保平段 785地號
75.4 m2 × (1/18) × 176,000 元 - 116 萬元
= -42.3萬元
2.
新北市 永和區 保平段 917地號
18.7 m2 × (1/18) × 176,000 元 - 16 萬元
= 2.3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
3拍 點交
39.8 坪 / 2,603.3 萬
2024/5/9
2拍 點交
61.3 坪 / 1,693 萬
2024/5/15
8拍 不點交
5.8 坪 / 278 萬
2024/5/20
特拍 不點交
1.4 坪 / 66 萬
2024/5/20
特拍 點交
1 坪 / 36 萬
2024/5/28
1拍 不點交
11.8 坪 / 339 萬
2024/7/23
2拍 不點交
2.4 坪 / 22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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