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假扣押查封時,經詢問鄰居,查封建物為空屋。本件查明現況時,據債務人代理人導往現場,查封建物有三間獨立房間,互不相通,其中兩間為空屋,一間為菩提園精舍,為共有人之親屬居住使用。另據鑑定報告書所載,查封建物坐落之土地為財團法人台灣省私立台南仁愛之家所有,現況部分做為精舍使用。據第三人財團法人台灣省私立台南仁愛之家具狀稱,拍賣建物坐落之土地為債務人向「財團法人台灣省私立台南仁愛之家」承租,尚有積欠租金在案。應買人請自行查證,建物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不動產分甲、乙、丙3標拍賣。如一宗或數宗不動產拍賣所得價金於足以清償債權總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部分即不予拍定。如甲乙標有2標以上同時拍定,則拍定次序以甲標先予拍定,乙標次之。
3.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六、拍賣建物坐落之土地,係債務人向土地所有權人「財團法人台灣省私立台南仁愛之家」承租,據台南仁愛之家表示,債務人有積欠租金在案,如經拍定,拍定人須繳清承租土地所積欠之全額租金、延遲利息及檢附建物異動索引等相關文件,並依「財團法人台灣省私立台南仁愛之家」土地租賃契約書條文規定及異動索引所載內容繳交相關過戶費及滯納金,方能辦理土地租賃權移轉,請應買人審慎斟酌。
4.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公司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行繳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投標人等特別注意。
5.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請應買人投標前自行查明並審慎投標。
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7.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