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建物查封時,經會同債權人代理人、地政人員、轄區員警、鎖匠到現場,敲門無人應 門。本建物係位於三樓,均由一樓鐵門大門進出,三樓無獨立出入口,僅於各房間設門進 出,三樓通往四樓處設有鐵門。三樓客廳設有神明桌,供奉祖先牌位。廚房地面及牆面磁 磚剝落,天花板水泥掉落、鋼筋外露,浴室油漆剝落,走廊地面磁磚剝落。臥室有置放床 及衣物,牆面油漆剝落。嗣轄區警局函覆,建物由債務人及其家屬使用中。得標人拍定後 進出一樓、二樓相關通行法律關係,需由得標人與一樓、二樓建物所有權人自行協商,請 投標人注意,拍定後不得異議。
2.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之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請投 標人注意。
3.
關於本件標的是否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情 形」,經本院函詢相關單位,基隆市消防局函覆,無發生火災受創紀錄;基隆市政府函覆, 該府目前無列管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即海砂屋)及地震受損建築物相關資料;核能安 全委員會函覆,該建物未包含於該會放射性污染建築物偵測紀錄中;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 函覆,查無非自然死亡之情事。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 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4.
655建號係違建,得標人應負擔被拆除危險,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