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院於112年12月14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南光街235號地下一層現為大樓地下停車場使用 (世紀百貨廣場大樓),地下一層之6無法確認實際位置;另據鑑價報告稱本件標的現況已打通為停車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3.
本件標的位於世紀百貨廣場大樓地下室,且無法確定實際位置,拍定後不點交。 六、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投標人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4.
請投標人注意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