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不動產查封時,債務人何志虔在場稱除債務人何志陽未住此址外,該屋為債務人自住,房屋無足以影響交易之情事等語;屋後、頂樓均有增建,增建部分與主建物打通使用,本件不動產拍定後點交。
2.
本件5500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違章建築物,且部分占用鄰地,得標人無法持法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應負擔被拆除危險,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4.
依鑑定報告所載,新北市政府相關網站並未公布與海砂屋有關資料,就本事務所蒐集的資料本案建物並無有關紀錄;因未進入室內勘查,無法確認是否有嚴重漏水之情事;依原能會公告有遭受放射性污染之虞建築物清冊並無本案建物之記載;新北市政府相關網站並未公布因地震受創不動產相關資料供一般民眾查詢,本事務所蒐集的資料本案建物並無有關紀錄;因未進入室內勘查,無法確認是否有火災受損之情事;查詢私人所建立的臺灣凶宅網網站資料,並未發現本案有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法院已就卷內現場執行情況揭示於前,以供投標人參酌。因法院欠缺完整資料且無相關鑑定等專業技能,實際情況可能與鑑定報告或上揭情形有所出入,仍請投標人逕向相關單位或周遭四鄰洽詢查明,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