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金拍 112板金職一496

新北市永和區安樂路304巷6號2樓

1拍 不點交 待拍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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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24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公寓
總底價:
600
保證金:
120
總坪數:
9
坪單價:
66.8萬/坪
持分地坪:
1.9 坪
公告建坪:
9 坪
總現值:
130.7 萬
拍後增值:
-419.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商業區
主建坪:
7.7 坪
附建坪:
1.3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5層
陳先生
陳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104法拍網/透明房訊
地 址:桃園市桃園區莊敬路一段346號4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北市 永和區 永安段 727地號,面積 34.5 m2,持分 1/15,210 萬
(商業區 )
2.
新北市 永和區 永安段 728地號,面積 58.6 m2,持分 1/15,340 萬
(商業區 )
建物 (1)
1.
新北市永和區安樂路304巷6號2樓,建號 00664-000,持分 1/3,50 萬
2樓層:76.50 合計:76.5 陽台12.55 (鋼筋混凝土造5層樓)
法院筆錄 (5)
2.
本件建物於112年5月18日現場查封時,由債權人代理人導往現場,債務人弟媳陳小姐在場稱房屋係由債務人弟弟及其弟弟家人自住,無出租,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漏水、火災等足以影響交易之情事,據陳小姐稱此房屋為凶宅,債務人的大哥於103年間在屋內自殺,現場無增建。本件係拍賣債務人房屋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3.
本件建物現況調查時,據債務人之弟媳於現場陳稱,雖無聽聞有海沙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等足以影響交易等情事,但係為凶宅。有關強制執行法第77條第1項第2款之調查事項,由於債權人及債務人對拍賣各有不同考量,雙方願意揭露之資訊未必完全真實,依不動產鑑定報告書所載,經查詢公開資訊網站,查無海砂屋、輻射屋及震災之列管,然因法院欠缺完整資訊且無相關鑑定等專業技能,故無法保證本件拍賣標的絕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情形或無其他足以影響本件不動產交易價值之特殊情事(如:工業住宅、嫌惡設施…等)。而法院已就卷內現場執行情況及不動產鑑定報告等相關資料揭示於前,以供應買人參酌。惟應買人仍應於投標前自行向相關機關、不動產仲介業者或周遭四鄰查明有無前開情事,並於投標前審慎評估房屋狀況以決定是否參與投標應買,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勘拍賣標的物,多方蒐集資訊,若得標後不得以有前開情形不明為由而異議或主張物之瑕疵(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而主張減價或拍賣無效或對主張撤銷拍賣程序,如有不同意者,請慎重考慮勿投標,投標應買視為同意此拍賣條件。
4.
刊登於新聞紙或網站之公告內容,如與法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法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5.
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法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本件標的之應買。
6.
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六、拍賣之不動產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土地增值 (2)
1.
新北市 永和區 永安段 727地號
34.5 m2 × (1/15) × 202,000 元 - 210 萬元
= -163.5萬元
2.
新北市 永和區 永安段 728地號
58.6 m2 × (1/15) × 215,312 元 - 340 萬元
= -255.9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
3拍 點交
39.8 坪 / 2,603.3 萬
2024/5/8
1拍 不點交
5.7 坪 / 1,865.3 萬
2024/5/9
2拍 點交
61.3 坪 / 1,693 萬
2024/5/15
2拍 不點交
1.9 坪 / 39.2 萬
2024/5/20
特拍 點交
1 坪 / 36 萬
2024/5/20
特拍 不點交
1.4 坪 / 66 萬
2024/5/28
1拍 不點交
11.8 坪 / 33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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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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