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法院 112辰21946一

台北市大安區樂業街155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6,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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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2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23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6,728
保證金:
1,346
總坪數:
55.7
坪單價:
120.8萬/坪
持分地坪:
10.1 坪
公告建坪:
55.7 坪
總現值:
1,147.3 萬
拍後增值:
-5,202.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主建坪:
50.8 坪
附建坪:
4.9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7層
葉冠廷
葉冠廷
法拍專員
經紀業:凌陽有限公司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北市 大安區 辛亥段六小段 40地號,面積 1,072 m2,持分 22/1000,4,464 萬
(第三種住宅區。 )
2.
臺北市 大安區 辛亥段六小段 40-3地號,面積 453 m2,持分 22/1000,1,886 萬
(第三種住宅區。 )
建物 (3)
1.
台北市大安區樂業街155號,建號 6554,持分 1/1,331 萬
1樓層:140.47合計:140.47 平台:16.15 (7層樓鋼筋混凝土造)
2.
台北市大安區樂業街155號未登記部分,建號 7364,持分 1/1,27 萬
第1樓層未登記部分:15.9合計:15.9 (7層樓鋼筋混凝土造)
3.
台北市大安區樂業街155號未登記部分,建號 7367,持分 1/1,20 萬
第1樓層未登記部分:11.54合計:11.54 (7層樓房)
拍賣紀錄 (6)
1拍,2024/11/19,總底價 7,688萬,保證金 1,538萬,坪單價 147.3萬/坪,流標
2拍,2024/12/24,總底價 6,151.8萬,保證金 1,231萬,坪單價 117.9萬/坪,流標
2拍,2025/1/21,總底價 6,151.8萬,保證金 1,231萬,坪單價 117.9萬/坪,流標
3拍,2025/2/18,總底價 4,922.3萬,保證金 985萬,坪單價 94.3萬/坪,流標
4拍,2025/4/22,總底價 4,432.3萬,保證金 887萬,坪單價 84.9萬/坪,停拍
停拍,2025/4/21,停拍
法院筆錄 (6)
1.
民國110年3月17日假扣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40地號土地其上為樂業街151號至153 號及安居街45號(美佳牙醫診所)至51號建物坐落;110年3月17日查封時,第三人洪○聖稱6554 建號建物由台灣產健股份有限公司承租,經營「良食生活」,租賃期間自109年11月1日起至110 年10月31日止,後本件於112年3月23日履勘時,6554建號建物外觀懸掛養生老麵饅頭店,惟屋 內無裝潢亦無物品。110年5月11日假扣押保全程序至現場測量時,地政人員表示6554建號為兩 戶打通,有至地政辦理建物合併,故只有一個建號,經檢視有增改建情形。另據第三人王○勝 民國114年4月21日陳報到院稱,其於105年4月10日向李景美承租6554建號建物,租賃期間自105 年4月10日至120年4月9日止,租金為每月40,000元;嗣又由承租人王○勝轉租與第三人鄭○ 達,現做經營「來一籠湯包」使用,租賃期間自114年4月1日至115年8月31日止,租金為每月5 0,000元;故本件拍定後不點交。40地號及40-3地號土地使用分區均為第三種住宅區。
2.
依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12年3月2日北市都授建字第1126095274號函覆,40地號土地係73 使字第第0918使用執照(72建字第0007號建造執照)之建築基地;復依臺北市大安地政事務所112 年3月31日北市大地登字第1127003980號函覆,
3.
40-3地號土地及其上6554建號建物應依公寓 大廈管理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一併移轉。
4.
拍賣之7364及7367建號建物為6554建號建物之增建,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7364建號建物依臺北市建築管理工 程處113年9月30日北市都建查字第1136044431號函,為垂直增建違章建築,依臺北市違章建築 處理規則第33條規定,違建完成時間無法判斷,且其材質非屬新穎者,得拍照存證辦理;7367 建號建物另依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4年7月14日北市都建查字第1146031964號函,為水平增 建違章建築,屬既存違章建築,列入分類分期處理。上開增建均有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 意。
5.
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 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12年3月28日北市消調字第1123013173 號函覆,自95年迄今無受理旨揭地址火災及救護案件紀錄;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112年 4月6日北市警安分刑字第1123048710號函覆,未發現有非自然死亡情事;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 程處112年4月6日北市都建使字第1126105294號函覆,非該處列管之海砂屋或震損建築物。經核 能安全委員會113年9月16日核輻字第1130014182號函覆,「臺北市大安區樂業街155號」建物經 該會偵測屬放射性污染建築物。另債權人債務人若有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檢附相關文件到院以 利發布公告。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 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6.
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土地增值 (2)
1.
臺北市 大安區 辛亥段六小段 40地號
1,072 m2 × (22/1000) × 359,286 元 - 4,464 萬元
= -3,616.7萬元
2.
臺北市 大安區 辛亥段六小段 40-3地號
453 m2 × (22/1000) × 301,000 元 - 1,886 萬元
= -1,586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2/11
1拍 點交
27.9 坪 / 3,412 萬
2025/12/9
1拍 不點交
7.6 坪 / 1,530 萬
2025/12/11
1拍 點交
72.3 坪 / 3,050 萬
2025/12/11
1拍 點交
13.3 坪 / 560 萬
2025/12/17
1拍 不點交
38.6 坪 / 386 萬
2025/12/23
1拍 不點交
28.5 坪 / 6,754 萬
2025/12/29
1拍 不點交
3.6 坪 / 633 萬
2025/12/24
2拍 不點交
4.8 坪 / 81.3 萬
2025/12/16
1拍 點交
37.8 坪 / 9,113 萬
2025/12/23
1拍 點交
36.4 坪 / 3,41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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