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標的2748建號建物位於臺北市大安區統領商業大樓,屋內為2房1廳2衛浴1陽台(外 推)格局,無增建情形;另系爭建物現出租予第三人陳羿丞居住使用,租期自113年5月13日 起,租期一年,未訂立書面契約。
3.
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 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13年5月24日北市消調字第1133025166號函 覆,自95年迄今無發生火災紀錄;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113年5月27日北市警安分 刑字第1133057201號函覆,未發現有非自然死亡報案紀錄;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3年 5月30日北市都建使字第1136128838號函覆,非該處列管之海砂屋或震損建築物。另債權人 債務人若有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檢附相關文件到院以利發布公告。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 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4.
本件係拍賣建物全部,惟該建物已於查封前出租予第三人使用,故拍定後不點交,請投標 人注意。